DEAR,

         女兒有一件事做爸爸的我絕對不會向妳妥協

   那就是妳長大後要和男朋友同居

   當然我會反對一定有我的理由

   1.別告訴我同居後可以互相節省生活開銷(到時說不一定是妳打工養那個男生,而且就算讓爸爸少抽幾包煙,少喝幾瓶酒,少買幾件衣服,我都會讓妳不為了生活煩惱)

   2.同居之後,妳們的感情會從愛情變成習慣(因為沒住在一起時,可能二天或三天見一次面,所以就會很想念著對方,但同居之後天天見面很多事就會變成習慣了)

   3.如果同居之後有天要分手了會變的很麻煩(因為會有很多妳們共同擁有的東西,到時要怎麼分啊)

   如果以上幾點,還是無法說服妳,那我還可以列出第4點,第5點,甚至100點啦!

   而且別以為妳不和我說我就不會知道,要是到時妳應要到外地求學要住在外面時,記得爸爸我可是會三不五時的去做突擊檢查。

   所以同居這點我是怎樣都不會讓步的,請妳也死了這條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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